
國家能源局檢查指導浙能集團超低排放改造項目
1月17日,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率隊煤電調控及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專項督查組,來到長興發電公司檢查指導,現場了解浙能集團下屬發電企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建設及運行情況,對浙能集團在煤電機組清潔化改造方面先人一步表示贊賞,并要求進一步認識發電行業新形勢,牢牢把握轉型升級主動權。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黃學農帶隊來到長電公司檢查指導。 方磊 攝
黃學農一行深入長電公司生產現場,實地了解該公司四臺燃煤發電機組運行情況,并查看了該公司環保設備設施的投運情況,調閱了運行機組的實時排放指標,詳細詢問了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的實際效果。黃學農還聽取了關于長電公司光伏發電、供熱等綜合能源項目開展情況的匯報。
在隨后的座談會上,浙能集團董事、總經理柯吉欣向督查組全面匯報了浙能集團近年來電力事業發展、天然氣管網建設、新能源項目開發、海外市場拓展以及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等情況。與會各方還就長電公司四臺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汽輪機通流部分改造項目、脫硫廢水蒸發項目等進行了討論交流。
黃學農贊揚了浙能集團為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的貢獻,并肯定了浙能集團優秀的企業管理與經營理念,他要求浙能集團進一步認識當前發電行業“電價、利用小時下降,煤價上升”這一新的嚴峻形勢,牢牢把握轉型升級的主動權,在保障全省電力供需平衡的同時,讓煤炭得到清潔高效利用。
浙江省能源局電力處處長金國生,湖州市發改委副主任張云峰等陪同調研。
據悉,長電公司4臺燃煤機組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總投資約3.6億元,首臺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自2015年5月20日正式開工,2017年6月8日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完成后,二氧化硫排放將不超過35毫克/標準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不超過50毫克/標準立方米,煙塵排放不超過5毫克/標準立方米,按年利用小時數4000小時計算,每年可減少氮氧化物排放845噸、煙塵排放106噸、二氧化硫排放2006噸。